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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直有关部门、市薏仁米产业发展办公室、贵州供销惠农薏苡实业有限公司:
为稳定今年薏仁米收购价格,保障种粮农民利益,提高农民种植薏仁米的积极性,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,经研究,现就做好2020年县级薏仁米调控收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提升政治站位,切实做好薏仁米收购工作。2020年我市薏仁米种植面积达35万亩,预计产量达10.5万吨,种植面积和产量较2019年分别增加5万亩、1.5万吨。为防止出现种粮农民“卖粮难”,切实保障种粮农民利益,经市委常委会研究,决定对薏仁米启动调控收储,由贵州供销惠农薏苡实业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供销惠农公司”)负责本次薏仁米调控收购、存储和销售相关工作。各市直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,主动作为,做好政策宣传,强沟通协作,确保今年薏仁米调控收储工作顺利进行。
二、明确2020年薏仁米调控收购规模及资金安排。结合我市薏仁米种植及产量情况,确定调控收购规模为3.6万吨,品种为薏仁米(黄米),调控指导价格14200元/吨,收购资金由供销惠农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解决。
三、相关要求。一是供销惠农公司要落实相应的仓容和管理人员,若需租赁仓库,应及时与符合库存保管要求的企业签订租仓协议。严格按照金融机构“封闭运行”管理有关要求,切实做好库存管理,确保账实相符,专仓存储、专人保管、专账记载,数量落实、质量落实、品种落实、地点落实。薏仁米销售后,货款全额回笼到供销惠农公司在金融机构开设账户,优先用于归还金融机构借款本息。二是市财政局每月15日前据实、足额拨付借款利息到供销惠农公司在金融机构开立的利息账户,并按照每年100元/吨拨付保管费用。若因储存、销售、动用出现价差损失,由市财政局据实补贴。三是薏仁米计划调控期限1年,调控粮食的购入、存储、销售均按照《兴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<兴仁市县级调控薏仁米管理暂行办法>的通知(仁府办发〔2020〕51号)》及金融机构、国家调控粮食有关规定进行管理。薏仁米粮源由供销惠农公司通过薏仁米收购企业、经纪人直接向种粮农户收购,在次年新粮上市前,供销惠农公司要积极组织粮食出库,并将销售货款及时回笼到金融机构归还金融机构贷款本息。四是粮权属兴仁市人民政府,库存动用、销售或出库计划由兴仁市薏仁米产业发展办公室下达,报市人民政府备案。未经同意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。市财政局、市发改局等有关部门要对薏仁米调控收购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督,确保调控资金安全合规使用。
兴仁市人民政府
2020年9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