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兴仁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注销公告
仁不动产公字〔2021〕19号
根据原办证文件( 仁府复(2014)23号)规定,因贵州博融天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融资抵押已终止,我局现依法将为贵州博融天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颁发的仁国用(2014)第0008号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予以收回并公告注销,申明作废。上述土地使用证信息如下:
土地使用权人:贵州博融天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;土地使用权证号:仁国用(2014)第0008号;土地座落:兴仁县东湖街道办事处东湖社区;地类(用途):商业、住宅用地;使用权类型:出让;使用权面积:19360平方米。
特此公告
兴仁市自然资源局
2021年11月23日